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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9

各学院、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69号),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说明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综合测评与奖学金评定工作。由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本学期开学延期,学生尚未返校,各学院、校区辅导员(特别是2019级学生辅导员)须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向全体学生传达奖学金管理办法和评定细则,积极做好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并且将品行表现、综合测评排名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全体学生,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和公正。品行表现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学院、校区自行确定(需经学生处备案)。

2.综合测评与奖学金评定须由专职辅导员老师组织开展,并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工作。

二、操作流程

(一)综合测评(维护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8日)

1.由于学工系统没有开通外网,辅导员、学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陆学工系统:

(1)通过智慧校园登录。打开“智慧青科”(http://wvpn.qust.edu.cn),输入用户名、密码(学生账号为学号,教职工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点击进入“智慧青科大”,在“我的首页”——“业务应用”或者“应用中心”——“业务系统”中找到“学工系统”,点击进入后查看、维护相关信息。

(2)通过VPN登录。VPN访问校内资源使用办法具体操作见网页:https://nic.qust.edu.cn/info/1128/2595.htm。成功登录VPN后,在客户端找到“学工系统”,点击进入后查看、维护相关信息。

2.学生本人登录“学工系统”(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qdkd+身份证后六位”)后,首先在“学生信息”——“信息修改”中添加或核对与学校财务系统相关联的银行卡号,并维护个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然后核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是否有误,如成绩有问题请务必于【3月6日前】联系任课教师、辅导员、学院教学办公室等及时调整、修正。

3.因疫情开学推迟,学生尚未返校,各学院、校区在组织开展品行表现认定时,可通过学习强国、腾讯会议、钉钉等平台召开网络班会,将学院、校区品行表现具体认定办法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品行表现认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品行表现认定结果要在班级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生学业成绩确认无误、品行表现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综测维护”中,选中一个所带班级,点击“综测名单及分数维护”,进入后添加或删除学生信息,确保系统内班级学生总数与实际人数一致。随后点击“同步学业成绩”,录入或批量导入学生品行表现分。最后,选中本班级,提交综测分(一次只能提交一个班级,请勿一次提交多个班级)

学业成绩计算注意事项:

(1)包含当学期所有计入学分的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原始成绩为准);

(2)缓考课程分数按照实际成绩计入下一学年同学期学业成绩分;

(3)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5.综合测评成绩需在班级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综合测评维护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8日。因奖学金评定比例基于实际参加综合测评的总人数,故请各负责老师务必于规定期限内完成综合测评工作,方便后续工作开展。

(二)奖学金评定(维护时间为3月9日至3月22日)

1.辅导员确认学生综测成绩准确无误后,通知学生登录系统。学生在“评奖评优”——“我的评奖”——“学生奖项申请”中,根据综合测评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奖学金;

2.学生提交申请后,由辅导员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辅导员在“评奖评优”——“我的评奖”——“评奖结果”中导出评定结果,并在班级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仅限学生姓名、学号、年级、班级、所获奖项、奖学金金额等必需的基本信息)。

3.具体操作请查阅附件1:学工系统操作说明。

三、奖学金发放

1.按照文件规定,奖学金按学生所获最高奖项金额发放,获奖两项者不累计奖学金金额。

2.正式开学后,学校将尽快把奖学金发放至学生与学校财务系统相关联的银行卡中。奖学金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

3.对于缴费卡存在丢失、损坏、更换等情况,开学后请及时到财务处登记备案,以免影响发放。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的个人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备案。

四、材料上报

1.开学后,辅导员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奖学金评定结果,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教育管理科,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签字表格应包括学年、学期、学院、学号、姓名、班级、获得奖项、发放金额、银行卡号等信息)

2.请各学院、校区于3月22日上午10点前,将本单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仅限一、二、三等奖学金)、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获奖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仅限一、二、三等奖学金)报给热老师(邮箱:372828143@qq.com)。

五、注意事项

1.当学期必修课或选修课有不及格的,不得申请奖学金;

2.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不得申请奖学金。

3.少数民族本专科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由学生本人依据《青岛科技大学新疆籍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提出申请,并填报《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由学校线下评定,无需通过学工系统。

4.少数民族本专科生单项奖学金通过学工系统正常申请、审核。

5.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尚未结束,新学期开学也因此推迟,希望各学院、校区广大学工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学生工作一线,认真做好本次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如有疑义,请联系教育管理科盛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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