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安排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现就2015届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安排如下:
一、检查人
承担2015届毕业论文指导任务的指导教师,负责检查自己所指导学生的与毕业论文相关的全部材料。
二、检查时间
6月2日-9日。
三、检查依据
1.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则
2.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指导教师及学生应遵守的若干规定
3.青岛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人文社科类)
4.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
5.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补充规定
四、检查材料
本次毕业论文检查材料涵盖除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外的全部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撰写的本科毕业论文
2.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4.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已提交)
5.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展中期小结
6.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人文社科类)
7.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人文社科类)
请指导教师收取一套完整的毕业论文(归档格式),并附上述检查表格,每名学生一册(用拉杆夹封装即可,排列顺序: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综合评定意见表—进展中期小结—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于6月9日前送至各系负责收取毕业论文材料老师处,等待学校6月10日的抽查。
五、检查重点
根据往年学校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本次毕业论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注意以下问题:
1.毕业论文的质量和评阅情况;
2.毕业论文各种材料表格中的评语都要手写,不能打印;
3.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调整、规范论文排版,特别是字体、字号、行间距,注释、参考文献等方面,要符合学校的规范要求;
4.注意装订顺序,特别是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顺序不要颠倒;
5.避免毕业论文选题过大,内容结合实际较少;
6.注意英文摘要的翻译,等。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安排提前,即需要将毕业论文答辩前所有环节的材料都一步准备到位,待答辩后加上答辩材料即形成完整的毕业论文全部材料。
2.注意《任务书》中“进度安排”、《开题报告》中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安排”要根据2015届毕业论文实际工作安排来填写,各系注意时间安排上的统一和规范。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的互评工作,由各系负责安排。
4.每位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毕业论文全面负责,责任自负;对于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院会议上通报。
5.本次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务必于6月9日前全部结束,并将书面材料交至各系负责收取毕业论文材料老师处。
法学院
2015年6月1日
(表格模板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