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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大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2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学校部署,法学院将从现阶段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各支部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大先锋”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为切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认识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我院各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大先锋”活动,对于抓好我院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对于促进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师生、服务师生、为师生排忧解难,推进和谐学院建设;对于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贯彻科教兴鲁战略,用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紧紧围绕建设“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的道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我院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学院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不断完善学院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学院和谐,就是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良好院风、教风、学风的形成;主动排查化解矛盾,凝聚师生思想;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和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服务师生员工,就是要求各党支部和党员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紧紧依靠师生员工,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及时反映他们的意愿,主动关心他们的疾苦,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创新活动内容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明确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充满生机和活力,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创新活动载体

紧紧围绕省委高校工委确定的“创先争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主题,结合学校确定的“立足岗位比贡献、科学发展当先锋”实践载体,结合我院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师生的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将开展如下活动:

1.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先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水平,在教工党支部中开展两到三次结合专业特点的主题活动;加强学生支部建设,完善学生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支部书记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信息库的建设与维护,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党建信息。同时,加强党建课题研究,推动党建创新。

2.在教学岗位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做育人标兵”活动。教学岗位党员要明确肩负的重要使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不仅做科学知识的传播者,更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育思想,把握教育规律,坚持教育创新,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特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教育,教育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的自觉性,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拓视野,更新知识,努力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最新前沿,并融于课堂教学之中,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3.在管理服务岗位党员中积极开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标兵”活动。广大管理服务岗位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要立足本职,以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通过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优质服务,来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确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主动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学生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要坚持思想教育寓于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之中,自觉将自己的工作同育人联系起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自身的学习与修养,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以正确的思想观点、良好的道德情操、严谨的工作作风,文明的行为举止,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把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和满足学生的合理正当要求,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耐心说服教育,做到既大胆管理,又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教育效果。

4.在学生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做成才先锋”活动。广大学生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的理想融入到全社会的共同理想之中,把个人的努力融入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伟大实践之中;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把握大好学习机会,以民族复兴、祖国富强为己任,努力提高理论素质、政治素质、知识素质、作风素质和健康素质,在学习和实践中全面发展自己。要从点滴小事做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长知识,增才干;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做实事、做好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时政热点或大学生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或民生问题,撰写调研报告;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业技能;认真做好学业生涯规划,结合个人专业特点、职业理想目标,为自己做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业生涯规划。要进一步弘扬“科大精神”,践行“橡胶品格”,勤奋学习,努力实践,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五、活动步骤方法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我院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5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动员部署(2010年5月20日至2010年6月30日)

1.动员部署、公开承诺。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和党员的基本情况,按照层层创建的总体要求,组建活动领导班子,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党支部和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2.深入学习调研。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需求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着重围绕明确办学思路、提高办学质量、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和谐学院等方面开展调研。利用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形势政策课、报告会等形式和途径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学习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阶段:扎实推进、全面争创(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

以建党九十周年、建校六十周年为契机,以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1.开好创先争优评议会。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学院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为主线,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评议活动。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参加党内活动情况、服务师生情况的监督考核;要严格年终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对每位党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分类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等不同群体的工作实际和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分类指导,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提高活动实效。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校庆活动”、“师德教育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建设创新”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完善机制(2011年7月1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认真评选创先争优活动示范典型,通过校报、校园网等宣传报道其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带动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对照典型找差距,明确方向定措施,深化活动上水平,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教育和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创造新的业绩。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制度建设,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学院将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各党支部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师生员工、推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制定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计划,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自我评议。各党支部和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适时小结,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在党支部进行讲评。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3.领导点评。党支部讲评后,党总支对所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党总支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群众评议。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对多数群众不满意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我评议、领导点评、群众评议每学期举行一次。

5.评选表彰。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工作实绩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党支部和党员,适时进行评选表彰。

六、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由法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成立法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我院各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加强动员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网络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3.加强统筹协调。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等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党支部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4.加强检查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开展评议,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和效果,及时通报活动情况,总结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附:法学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大先锋”活动领导小组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党总支

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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