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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法学院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2-03-31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现将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信息发布

(一)学院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二)学院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信息,调剂工作结束后撤销调剂信息。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

(三)本次接收调剂专业为:法学硕士030100、法律(非法学)035101(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法学)035102(全日制、非全日制)、社会工作035200(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六)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学术型考生不得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原则

(一)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还应达到学校制定的“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接收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四)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按要求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不回复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调剂复试办法

详见《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监督和解释

(一)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即致电法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8958919

(二)如考生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向法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反映,电话:0532-88959592

(三)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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