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六中全会精神、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现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
二、评选类别及要求
党员标兵的评选分为三类,即学习型标兵、服务型标兵、创新型标兵。法学院全体在校党员均可参选,2021年度党内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者可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各类标兵中的教工党员数量和学生党员数量各占50%。
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型标兵
评选数量:10人
评选条件:注重并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党史学习教育,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学习强国”总积分位列学院前十名或“学习强国”2022年度积分位列学院前十名者。
(二)服务型标兵
评选数量:10人
评选条件:牢记宗旨服务师生,勇于担当、乐于奉献,获得学院广大师生一致认可,评选对象以管理岗工作人员和各支部从事党务工作人员为主。
(三)创新型标兵
评选数量:10人
评选条件:善于思考钻研,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创新能力和水平较高,教工党员的评选对象以专业技术岗为主,教学、教研、科研业绩突出;学生党员的评选对象要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并成绩突出。
三、评选组织
2022年6月28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将党员标兵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学院党总支。
法学院党总支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