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提醒要求,以及教育部、团中央和山东省教育厅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详情见附件《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法学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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