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学生现场答辩、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现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公示如下。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推荐参评奖项 |
刘佳欣 |
2313020112 |
社工231 |
省政府奖学金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弘C408)。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0532-88959312。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