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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签约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作者:王宇、辛帅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3-03-09

3月8日下午,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暨校外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在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法学院院长王金堂、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王祥梅、法律系主任兼院长助理綦磊、经济法教研室主任辛帅,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于鸿章及执行主任焦成龙等参加仪式。

王金堂详细介绍了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专业设置、师生概况以及学生实习实践工作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的设置对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既是法学教学工作的关键内容,又是优秀律师事务所社会责任的应有内涵。他对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对法学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双方借此机会不断深化和拓宽合作,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上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性、针对性。

于鸿章表示,理论和实践结合是提升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隆安青岛极为重视此次合作,愿携手法学院一道为法学人才培养贡献力量。焦成龙谈到,隆安青岛将充分发挥在业务、资源方面的优势,积极为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提升高校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联动教育水平。

王金堂、于鸿章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并为于鸿章、焦成龙等律师颁发兼职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教师聘书。

此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专业实践、实习就业、素质拓展提供了丰富的校外资源,丰富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建设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一流法学院添砖加瓦。

(撰写:辛帅、王宇;审核:王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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