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本科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毕业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的通知》,现将我院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抽检对象为拟申请答辩的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比例为10%。抽检名单在教务处见证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被抽取的毕业论文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2.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从自己指导的毕业论文中,推荐1篇毕业论文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需提交申请《参评青岛科技大学2015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稿到学院。
3.学院严格按照抽取和申请的名单进行检测,不在抽取名单外事先为个别学生检测。
二、检测方式
根据学校分配的检测账号,对我院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于检测工作结束后提交检测报告,对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毕业论文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
三、时间安排
1.拟申请答辩的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最迟于2015年5月31日发至指导教师处。
2.指导教师务必于2015年6月1日发至各系负责收取毕业论文电子版老师处。
3.2015年6月1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被抽检的学生名单。
4.2015年6月1日,各系负责收取毕业论文电子版的老师,将被抽检的毕业论文和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论文发至教学秘书处。
5.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须于2015年6月8日前完成。
四、检测流程
检测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
1.初检
2015年6月2-3日完成毕业论文初检工作。
2.复检
对于初检后需要修改的毕业论文,须在2015年6月6日前将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发至教学秘书处进行复检。
3.教学秘书在检测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答辩前将所检测论文的初检、复检结果汇总给各答辩组答辩参考;并将学院检测报告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R>3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论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可申请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复检处理意见(附件2)并报送学校审批。
3.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检测,若最终检测结果不合格(复制比>30%),则取消其参评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资格。
4.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六、检测论文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
为便捷快速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提高检测效率,要求所有抽检的毕业论文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
1.电子文本格式为:Word文本(doc,docx)格式;需将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5部分内容整合放到1个文档中。
2.论文电子文档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作者姓名-设计(论文)题目。例如:200802123-谢赛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影响因素研究.doc。
七、其他
1.请指导教师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学生尽快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定稿,按时将学生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发至各系负责收取毕业论文电子版老师处。
2.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中涉及到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院教学秘书。
附件1:参评2015年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复检处理意见(模板)
法学院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