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学实践教学,强化实践教学能力,3月24日,法学院与山东圣义(青岛)律师事务所签署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协议。法学院院长王金堂教授、副院长李鑫教授,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綦磊副教授与山东圣义(青岛)律师事务执行主任赵伟、副主任安强等教师和律师出席活动。
王金堂代表法学院签署了协议,王金堂、李鑫代表法学院为实习基地揭牌。双方将围绕着共同开展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规划、学生实习实践、普法宣传、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
(撰写:綦磊;审核:王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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